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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鄂教外[2009]1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厅(局)、科研院所、大型厂矿企业:

  现将《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及相关材料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领域人员和其他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二、 对未参加规定的WSK外语水平考试的重点推荐人员,应尽可能提供能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具体要求详见《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3)。

  三、原则上按院校和其他单位相对集中归口,统一申报。

  四、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欢迎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专栏中查询(http://www.csc.edu.cn)。

  2、《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中的学号为10位数,即:2009+842+序号(3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要求,我厅不再提前编排序号,改为各单位交表时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其他项目等三大类分开编排填写。

  3、交表时间:

  高等院校 2009年2月20日--3月10日

  其它单位 2009年3月10日--3月20日

  4、有关信息可在我厅对外处网站上查询

  (http://www.hbe.gov.cn/department_show.php?item_id=163)

  联系人:胡泊 杜珊珊,电 话:027-87328241/8141

  传 真:027-87328047

  附件: 1、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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