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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2、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1: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9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4、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5、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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