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高工委[2008]34号)
各高校:
现将《2008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印发你们。
附件:2008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2008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200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鄂廉发[2008]4号)要求,经省委高校工委研究决定,将今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教育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鄂纪发[2008]2号)情况一并进行,现制定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通过检查考核2008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成果检验高校责任制的落实程度,督促高校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意识,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检查考核对象及组织分工
1、检查考核对象
此次检查考核的对象为党的关系归口省委的25所高校,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对部分高校进行抽查。
2、组织分工
此次检查共分6个组,由部分高校纪委书记带队,具体安排附后。
三、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工作紧紧围绕本年度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目标任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具体包括: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
3、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