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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6、从工业企业中分离设立的三产企业用水、电、气等要素价格,享受工业企业同等待遇。

  7、从工业企业中分离设立的三产企业在设计、监理、物业管理等资质申报审批时,在市级权限范围内给予支持。

  8、从其他行业中分离设立的三产企业,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可比照享受上述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作为。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加快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扩大地方税基和壮大地方财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在各自的政策权限内切实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必须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将省政府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各单位要相互理解、加强协调、及时沟通,确保目标一致、统筹规划、形成合力。

  (三)稳妥有序,讲究方法。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客观上是企业的自身行为,要始终贯彻“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方针,使该项工作与“两创”和“工业立市”战略有机结合,推进工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掌握政策,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讲究方法、把握重点,使企业充分了解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平稳有序地推进其实现自主分离。

  附件:衢州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
衢州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郑金平(市政府)

  副组长:
  徐素荣(市财政局)

  成 员:
  周卫云(市财政局)

  王德华(市地税局)

  方晓青(市国税局)

  钱发根(市工商局)

  舒 峰(市统计局)

  杨思骏(市经委)

  沈建国(市国土局)

  姚宏峰(市开发区)

  陈国华(市高新园区)

  范家明(市建设局)

  朱耀荣(市交通局)

  薛 浚(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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