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委、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委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
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农质发[2008]3号)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45号)精神及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七日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打击食用农产品中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各区、县(市)农委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市场秩序,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杜绝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大检查,对所有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大要案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三是以《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提高农民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