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交通大物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交通局制订的《衢州市交通大物流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衢州市交通大物流建设实施意见
(市交通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5号)以及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现代交通三大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交〔2008〕241号)和全省交通大物流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现代交通发展“三大建设”战略,全面推动我市交通物流业发展,促进传统交通运输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特制订衢州市交通大物流建设实施意见。
本《意见》中所指交通物流业,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职责所涉及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路物流站场等环节的物流。
一、充分认识大物流建设的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服务性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物流是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也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工业立市”发展战略,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市物流从自营物流为主、功能欠缺的传统物流向第三方物流、功能健全的现代物流转变;促进物流要素的聚合,实现产业支柱向支柱产业转变;提高衢州市交通发展能力,扩大衢州物流幅射能力,推进衢州四省边际物流中心建设;改造和提升我市传统货运业,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运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传统交通运输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要求,以现代物流理念改造提升传统运输产业,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物流管理模式、物流组织方式、物流技术等,以物流基地、物流龙头企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构造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把衢州建设成为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四省边际交通枢纽、四省边际物流中心,现代物流业成为衢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