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3、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建设改造内容为家庭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要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入和使用。
(七)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1、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
2、电视台开办有手语节目。
3、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4、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5、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
6、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规划、建设、民政、公安、执法、教育、广电、旅游、银行、残联、老龄委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在无障碍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中要建立残疾人、老年人监督员队伍,同时发动媒体等社会力量,对无障碍建设进行监督。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逐项落实。要注重科学规划,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形式主义,讲求实效,把好事办好。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新建(2005年1月1日起设计的工程)、改造的道路和建筑物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四)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的原则,各产权单位(不含产权归个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要自筹资金用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与维护。确需财力补贴的项目,由政府审核后,适当补贴。
(五)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紧密配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规范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各类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上报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3月份对所有改造项目进行初检,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整改。
(七)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跟踪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全市改造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