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松滋、安陆、广水三市为湖北省卫生城市的决定
(鄂爱卫会[2008]1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爱卫会:
根据松滋、安陆、广水三市的申请及荆州、孝感、随州三市的推荐,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爱卫办先后组织专家对荆州市所辖松滋、孝感市所辖安陆、随州市所辖广水三市创建湖北省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
近几年来,上述3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湖北省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卫生城市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省爱卫会决定命名松滋市、安陆市、广水市为“湖北省卫生城市”。
希望上述三市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湖北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