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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新局

1.将计划生育有关内容纳入文化演出工作计划
  2.把人口与计划生育题材列入文艺创作选题计划,组织编排、演出
  3.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专架、橱窗、板报等

汤钰林

朱水南

市卫生局

1.与人口计生部门建立围产期、出生、性别比定期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建制度
  2.督促检查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科室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认真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手术,规范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随访服务,积极推广使用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
  3.督促检查医疗机构严禁使用B超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严禁非法选择性别引产的事件发生,严禁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中弄虚作假
  4.将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和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母婴阳光工程,完善优生检测实验室,增加筛查项目和种类;加强科学育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站)的计生服务功能,将“世代服务”品牌融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建设,严格准入制度,加大对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力度,逐步建立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产品制度

张月林

王烨源

市统计局

1.提供年度苏州市人口发展相关数据
  2.提供有关人口信息和资料
  3.指导、支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有关统计调查,协助做好出生信息统计调研工作

黄正栋

俞冠群

市政府
  法制办

1.审核法规、规章时,要体现人口计生基本国策、综合改革等精神
  2.监督《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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