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农村公路、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准。从2009年起用4年时间,实施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对东太湖现有面积55913亩围垦区进行退垦还湖、疏浚清淤、生态修复。总投资60亿元,现在起至明年安排25亿元。
四、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立足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投入。完成市中医院迁建工程,积极推进苏州附一院平江分院和吴中人民医院综合改造工程建设,尽早开工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实施市实验小学迁建工程,加快苏州美术馆新馆、文化馆新馆、名人馆和档案馆新馆等项目的建设进度。以上几项,总投资55亿元,现在起至明年安排25亿元。
五、保持开放型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机制,综合运用出口退税、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推动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一)努力扩大外贸出口。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创建出口名牌。支持外经贸企业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内销。鼓励服务贸易出口和出口基地建设,建设电子口岸及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服务外包招商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和吸引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外包业务,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国际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引进对结构优化升级起关键和引领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企业总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和进行技术改造。
(三)推动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发展,设立贸易网点和售后服务中心。支持企业承接对外工程项目,对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资源开发项目的企业给予进一步扶持。
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减负力度
(一)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与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额度上限由现行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二)根据地方财力增长水平,相应递增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再担保功能,探索建立全市联保机制,分散融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