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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六)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整体布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设,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和创新,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各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上网展示主要内容,承担相应培训,宣传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其在全省高等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选推荐工作

  (一)对2008年前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选推荐工作

  1、申报材料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推荐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制成WORD( OFFICE 2003版本 )文件1个。《申请书》除封皮标题外,其他格式跟《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一样。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它材料。(内容要求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7、其它材料”一样)。

  2、申报时间

  各高等学校将《申请书》、申报材料光盘各一份具函,于2009年5月30日前报我厅高教处,并将所有上报材料传到本校校园网(在学校主页专设“2009年推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选”栏目)。各申报学校要保证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开通运转,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3、评审方式

  省教育厅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通过集中网上审阅(网上审看报送材料和访问实验教学中心网站)、现场考察评审,经省教育厅行政审核择优推荐、网上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参加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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