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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处函[2009]1号)


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成教处):

  为做好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对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学位申请者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课程学习成绩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本科段各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无考试作弊记录。学位授予单位应对学位申请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三、考试科目、命题及范围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主干课程”考试。外语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集中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外语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统一组织协调。

  “主干课程”包括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由学位授予单位参照本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工作。

  四、外语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名资格

  2010年7月31日前可以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自参加考试之日算起。

  考生须在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取得毕业证书,然后进行学位申报,学位申报时需符合申报范围。

  (二)考点设置

  为规范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减少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切实体现学位申请工作客观、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2009 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集中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统一协调主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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