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搞好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通知
从2009年开始,我市将利用大约三年时间,建设一批新城滨河森林公园。这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设“绿色北京、科技北京、人文北京”的重大举措。为此,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指导意见》(京发改〔2008〕190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各有关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主动配合项目牵头部门及专门工作组,加强与规划、国土、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认真做好滨河森林公园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工作。
一、下大力抓好滨河森林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
规划设计方案是能否保证滨河森林公园高水平建成的最关键的决定性环节。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滨河森林公园建设任务,展现新城良好的园林绿化风貌和生态景观效果,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园设计规范》、《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等相关设计规范,积极配合各区县专门工作组,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技术优势,抓好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努力建设一批与首都地位相称的园林绿化精品工程打下良好基础。
凡参与滨河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编制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甲级风景园林设计资质。设计单位应根据《园林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DB11/T335-2006)中规定的深度要求分阶段编制公园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
公园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或其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论证(预审),形成预审会议纪要(或专家意见)。各区县依此对方案进行修改后,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查。报审材料应包括:
(一)方案审查申请;
(二)设计说明;
(三)区位及现状总平面图;
(四)规划总平面图;
(五)功能分区图;
(六)种植规划图;
(七)道路系统规划图;
(八)竖向规划图;
(九)配套建筑设施布局规划图;
(十)综合设施管网示意图;
(十一)重点景区平面详图。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设计单位报审章,图纸应为工程蓝图。
市园林绿化局完成规划方案审查后,将对规划方案进行批复。建设单位依此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设计概算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