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形成公园自身特色。
根据园址所处新城区域的人文、自然等环境特点,在保证发挥改善生态环境、塑造城市景观、为群众提供游憩场所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突出自身特色。
(七)贯彻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要求。
认真贯彻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有关要求,如:尽量减少毫无功能作用的硬质景观小品的使用、尽量不设置人工水景、采用环保型的建设材料和施工工艺、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全力保证滨河森林公园工程的施工标准及质量
市园林绿化局颁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对园林绿化各分项工程的技术环节、施工规范、质量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依此对滨河森林公园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管。
(一)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施工。
建设单位应依据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纸指导施工,不得改变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组织施工。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是运用活体植物实现设计意图的过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遇现场条件与植物适应性发生矛盾,建设、设计单位经与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与施工单位签署设计变更或技术洽商文件。
(二)严格做好现状树木保护。
绿化工程应充分体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对施工现场原有树木、特别是古树、准古树必须按照《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重点加以保护,禁止随意移伐现状大树。依照设计需对现状树木进行移植调整的,要按规范移植,确保成活。施工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对现状树进行保护,避免施工给树木造成意外损伤。
(三)严格做好植物材料质量控制。
植物材料质量对整体工程质量影响重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工程参建各方都应重视工程植物材料质量控制工作。选择施工单位时,应严格考核施工单位在苗木供应方面的能力。进场植物材料应保证满足株形优美、冠形丰满、色泽正常、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外引苗木应具有正式检疫证明)、无机械损伤、无生物污染等质量要求。各主管部门需加强进场苗木质量检查,对发现苗木质量问题的工程,应立即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