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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第二十四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注:1、如果有,应另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证明复印件,如果没有,则不填。
  2、在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和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类型中选填。
  3、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在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掘业、服务业、其他中选择。
  4、选择大企业或中小企业填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5、申报企业人数指申报企业在2008年12月31日登记的全体员工总数。

  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测算表

成果实施时间

从    年   月 至    年    月     

共计:   年

成果实施范围

  

成果经济效益

计算方法及公式

 

 

成果效益指标测算结果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时 间

测算

结果

备 注

1

申报前一年效益额

万元

    2008年

  

2

实施各年累计效益额

万元

  年至  年共 年

  

3

平均年度效益额

万元

  年至  年共 年       

  

4

申报前一年效益贡献率

    2008年

  

5

申报前一年投入产出率

    2008年

  
 

 本企业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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