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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四政发〔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9年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年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 标 名 称

计算
  单位

2008年

2009年

全年实际

同比增长(%)

全年计划

同比增长(%)

一、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593.2

19.5

690.5

16.4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193.8

14.5

213.2

10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

204.5

24.5

254.4

24.4

     其中:工业

亿元

184.4

24.8

231.4

25.5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194.9

19.3

222.9

14.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17712

25

20617

16.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319.2

44.6

438

37.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98.6

25.1

238

20

 外贸进出口总额

万美元

14135

57.6

10000

-31

二、经济结构

 

 

 三次产业结构

 

32.7:34.5:32.8

31:37:32

三、经济效益

 

 

 全口径财政收入

亿元

37.5

30.2

43

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604

10.3

14964

10

 农民人均纯收入

5044.7

17.9

5448

8

四、社会保障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5.4

 

5.3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4.5

 

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105.3

 

104

 

六、人口自然增长率

5

 

5

 

七、节能减排

 

 

 万元GDP能耗

吨标煤

1.39

-4.7

1.33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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