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食药监发﹝2009﹞11号)
为切实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省局制定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保证全运会在我省顺利成功举办,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以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加大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运会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第十一届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运会赛事承办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的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
省局有关处室根据相应职责,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案件查处中的法律适用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工作。
(三)药品注册处负责提供国家局公布的含兴奋剂药品目录,指导药品检验机构做好药品检验工作。
(四)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生产领域全运会专用药品供应单位监督检查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环节的治理工作。
(五)药品市场监督处负责组织协调全运会专用药品供应单位资质审查、质量监督及流通领域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含兴奋剂药品的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