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时间要求:4-6月全面启动,7-9月全面落实,9月份督导组织全面达标验收,届时对不达标的县(市、区)实行全面停产整顿。
附件:一、“煤矿用工管理中心”职责及要求
二、市煤矿用工管理督导组成员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各县市区“煤矿用工管理中心”职责及要求
一、 煤矿用工管理中心职责
1、 负责对煤矿用工进行统一管理。
2、 负责职工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外来人口暂住手续办理。
3、 负责日常监管,定期对煤矿职工进行考核。
二、 其它
1、 招生报名三优先原则:在煤矿井下工作的人员优先;在国有煤矿工作过的优先;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优先。
2、 培训工作坚持“以岗定训”的原则,对连续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时间为20学时;对新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3、 煤矿企业不得无故辞退员工。煤矿员工也不得无故不履行合同,特殊情况必须经管理中心仲裁,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4、 各县(市、区)煤矿用工管理中心:统一执行通用工作制度、收费标准。
5、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用工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
规范劳动用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附件二
市煤矿用工管理督导组成员
组 长:
杨巨才 市政府煤炭市长助理
副组长:
郭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明瑞 市煤炭局局长
任小平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
温才柱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侯武斌 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
王香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卜新宇 市工会副主席
白建平 市煤炭局纪检组长
李桂秀 市煤炭局煤炭系统工会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建平(兼)。
办公室成员:高小花 市煤炭工业局培训科科长
高润宝 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执法队队长
李力丁 市公安局民爆危险物品管理支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