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划中阳县枝柯粮站等五粮站为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的通知
中阳县、文水县、汾阳市、岚县、孝义市人民政府:
为了建立市级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增强市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市政府决定通过整体划拨的方式,上划中阳县枝柯粮站、文水县下曲粮站、汾阳市城关粮站、岚县普明粮站、孝义市孝西粮食中转站等五粮站为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现将有关上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上划粮站在划转期间实行人财物冻结
本通知下发后,上划粮站人、财、物一-律冻结。
1、上划粮站的上划人员为2 007年3月底在册人员(其中2 0 0 7年4月1日后实行了粮改的粮站以改革后在册人员为准,分流人员不进入上划范围)。
2、上划粮站的财务以2007年3月31目的会计决算为基础,上划粮站不得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资产及多种资产划出,也不得将其他单位的债务划入。
3、冻结后应由市县两级财政或市县两级粮食主管部门拨付粮站的各项利息费用补贴,要按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拨补,以前年度欠拨的补贴,要全额补足。
4、上划粮站的各级储备粮库存,以粮站2007年3月31日库存统计数为准。自2007年4月1日起至上划之日止所发生的收支,根据市储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市粮食局及相关单位的出库文件为依据,确认每月库存。库存不实的,必须限期补齐。
5、上划粮站的商品粮库存,以冻结之日粮站正式统计报表数为准。
6、上划粮站有代地方其它企业中转、储藏粮油的,要全部清理并清收中转费和储藏费等往来费用。
7、财务冻结后省市县用于粮站改革、发展的资金,县(市)财政和粮食局不得抽回。
8、上划粮站对外投资和与其他企业联合投资开发的项目,要依法维护应有的产权,并按规定分配收益。
二、对上划粮站进行核查
(一)对上划粮站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专项核查。主要核查上划粮站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包括:2007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2007年4月以来的盈亏状况。上划粮站要于2009年1月5日前将基本情况和近3年财务决算报表分别报送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