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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孙彦学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陈河山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程爱民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麻石娃 市农机局局长
  孙彦章 运城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王宗勤 盐湖区副区长
  麻选民 永济市副市长
  马振河 河津市副市长
  董学刚 临猗县副县长
  李耀宗 万荣县副县长
  费克仁 稷山县副县长
  赵建新 平陆县副县长
  张 飞 垣曲县副县长
  张自刚 芮城县县长助理
  曹秦峰 闻喜县县长助理
  潘俊武 绛县副县长
  赵高堂 新绛县副县长
  张高学 夏县副县长
  徐少峰 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光辉 华信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原胜学 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领域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
  赵令刚 (兼)
  副 主 任:
  王永平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王宗勤 (兼)
  麻选民 (兼)
  马振河 (兼)
  董学刚 (兼)
  李耀宗 (兼)
  费克仁 (兼)
  赵建新 (兼)
  张自刚 (兼)
  曹秦峰 (兼)
  潘俊武 (兼)
  赵高堂 (兼)
  张高学 (兼)
  徐少峰 (兼)
  周光辉 (兼)
  原胜学 (兼)
  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要做到全面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及其他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根据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为: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
  2、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
  3、化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6、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7、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
  8、水利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
  9、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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