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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的迎检工作,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时间两个月(12月21日--2010年2月20日)。

  为巩固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还要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再次对分公司及八县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危急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还要上报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改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联系本单位实际,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和部位,针对基建、生产、运行中事故易发、多发以及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环节,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二是重点时段和时期,在全国“两会”、迎峰度夏、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期,加大工作力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以“专项整治、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

  4、标本兼治,立足长远。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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