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增收节支的有关规定,严格预算约束,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扩大政府采购的项目和范围,强化对企业财务信息和会计人员管理。(财政局牵头、会计核算中心、财政稽核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配合)
4、全面加强审计工作,要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合法性的审计,对扩大内需确定的项目要采取跟踪审计的方式,确保该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审计局牵头)
六、全方位配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1、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有选择性地复制“朝阳模式”,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及东南沿海地区的交流和合作,拓展面向大西部的广阔合作空间。(招商局牵头)
2、抓好对外开放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投资导向机制,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服务业等产业和领域。同时防止落后过时产业流入我市;不断健全落实机制,强化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履约率,保证招商引资定额。对招商引资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要责成专人,排出时序,加强对接,限期落实,坚决杜绝“打白条”的招商。同时要优化对外开放的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氛围,2009年要吸引境外投资2.9亿美元以上,吸引省外境内资金547000万元以上。(商务局、招商局牵头)
3、继续实施“品牌兴市”,“质量兴市”工程引导、推动市内企业依靠品牌和运用商标来开拓市场,扩大影响,做大做强,积极争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积极推动全国名牌,全省名牌产品的推行和评审工作、尽快启动红枣等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工作。(工商局、质监局牵头)
4、结合吕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坚持开门办学,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积极培养实用的本地人才,为吕梁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有用人才。(会校、经管校牵头)
七、加强队伍建设和企业改制工作
1、各县(市、区)年内必须全部完善商务局,粮食局工作机构。粮食市场稽查队和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必须全部正常运转。(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粮食局配合)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和产权制度政策工作年内全部完成。(市粮食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