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的通知
(朔政发〔2009〕32号)
朔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建市二十周年庆典,提升我市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开发路沿线房屋建筑实施房屋综合整治(平改坡)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屋综合整治的工程内容
房屋综合整治指在建筑结构许可条件下,将房屋建筑平屋面改建成坡屋顶,并对外立面进行整修、粉刷,达到改善房屋性能和建筑物外观视觉效果的房屋修缮行为。在不影响相邻建筑日照、符合规划和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等条件下,可适当加层,以增加使用空间。
二、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组织协调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公安局,朔城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房屋综合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实施开发路的“平改坡”工作。负责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组织“平改坡”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落实聘请质量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单位,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组织竣工验收。
市建设局配合协调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垃圾清运等工作。
市房管局协调物业公司、业主单位提供有关房屋施工资料,配合日常施工。
市公安局负责施工方及住户的防盗等日常治安,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居民与施工方的纠纷。
朔城区政府负责发动所辖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和住户积极响应、配合施工。
市广电局、市供电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负责及时调整改造各自施工涉及线路,既不能影响工程进度,也不能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四、资金筹措:
整治工作经费主要由市政府承担,并动员相关单位、个人予以支持。
五、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房屋综合整治是美化城市、解决现有住宅屋顶渗漏、隔热等问题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协调和精心管理。
(二)组织保证,加强宣传。各相关部门及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完成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的各项任务。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居民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成立房屋综合整治现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管理和协调,切实加大房屋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居民和有关各方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把这项工作抓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