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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通知
(朔政发〔2009〕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多次组织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土地违法势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是,土地管理秩序尚未根本好转,以租代征、乱占滥用土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的要求,现就全市继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下决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把严格土地管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定为基本国策,不断推动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和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15号令明确规定一年内辖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的,要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进行政治问责,而县到今年6月1日将正式进入责任追究期。为有效实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经济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今后两年中央和地方安排规模空前的建设投资,对土地需求时间之集中、范围之广、数量之大前所未有,对坚守耕地红线势必会形成一定的冲击和压力。国土资源部把这种既要严格管地,又要满足建设用地,同时面临被问责的土地管理形势概括为“两碰头、一忧虑”。我市的土地违法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历史上形成的土地积案和2008年新发生的土地案件消化任务艰巨;二是违法行为更为隐蔽,查处难度和阻力越来越大;三是各级政府对土地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地位认识不很到位,有关执法部门对法定的本部门土地执法监管职责不很明确,致使土地执法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为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势在必行、别无选择;必须对辖区内土地违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问题严重的,务必下定决心、提早动手,落实责任,严肃查处,争取主动,决不允许继续存在侥幸心理,蒙混过关,倒在“15%”的问责红线上。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增强案件查处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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