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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保电煤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保电煤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朔政发〔2009〕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驻朔各有关单位:
  2008年,在全市电煤供应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辖区内电厂电煤稳定供应,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特别是保障了奥运会电力的稳定供应,得到了上级的表彰。为了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并兑现市政府在保电煤责任书中提出的奖励措施,市政府同意对在2008年度保电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保电煤先进集体(11家)
  朔城区人民政府  平鲁区人民政府  山阴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  市经委  市煤炭局
  中煤平朔煤业公司  省煤运公司朔州分公司 神头发电公司  神头第二发电厂  大唐神头发电公司
  以上单位各奖励牌匾一块、奖人民币5万元。
  2保电煤先进个人(23人)
  辛  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寇玉宝    市经委(市国资委)主任
  张毓德    市经委(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海滢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徐志远    中煤平朔煤业公司副经理
  王炳文    神头发电公司党委书记
  王守京    神头二电厂副厂长
  温志刚    大唐神头发电公司副经理
  茹进刚    中煤平朔煤业公司处长
  张志斌    神头发电公司处长
  刘宝山    晋能朔州能源公司处长
  景 亮    神头第二发电厂处长
  刘金海    大唐神头发电公司处长
  戎志仁    市经委(国资委)科长
  刘 焕    省煤炭稽查总队朔州支队副队长
  王万刚    省煤运公司朔州分公司副经理
  毕 聪    省煤运公司朔州分公司副经理
  陈希通    省煤运公司朔州分公司地销煤公司经理
  吴建成    市经委(国资委)主任科员
  姚增福    朔城区经贸局局长
  丰贵宝    山阴县经贸局局长
  赵 勇    平鲁区经贸局局长
  卢世雄    右玉县经贸局局长
  以上人员各奖荣誉证书一枚、奖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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