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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市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规定的时段、步骤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在对各行业和各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证照齐全,但安全隐患多、安全没有保证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什么时间整顿好,什么时间恢复生产,并对验收工作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
  专项整治要敢于动真碰硬,宁严毋宽,宁紧毋松。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3月底前,必须彻底完成对全市6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关闭工作,同时要重点关闭一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企业。通过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按照省编办的批复,尽快组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中心,落实编制、落实经费、落实人员,确保上半年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中心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以现有矿山救护、消防等队伍为基础,以大型煤炭等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的应急救援体系。
  要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投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形成统一指挥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加强日常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值班值守情况的调度,日常调度每周一次,节假日和特殊时期每天一次。如有重大事件和较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市政府。
  九、严格事故追究和行政问责,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要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在媒体上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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