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五日

朔州市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世界消费者的重大节日,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2009年的“3·15”更令人关注。为拉动生活消费,改善消费市场环境,切实搞好宣传咨询服务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我市消费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宣传和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维权的层次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紧紧围绕2009年3·15“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以城市为中心,以乡镇、农村为重点,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造势、广大群众参与的方式,严密组织,精心策划,科学运作,做到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效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舆论氛围和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朔州市2009年3·15纪念活动领导组
  组 长:
  雷建国(朔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志福(朔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 强(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贾 权(朔州市工商局局长)
  池满花(朔州市消费者协会会长)〖ZK)〗
  成 员:
  丁 祥(朔州市司法局局长)
  安根田(朔州市公安局局长)
  谭明武(朔州市商务局局长)
  郭明栋(朔州市农业局局长)
  李锦平(朔州市质监局局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