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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新品放心奶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新品放心奶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8〕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各驻朔单位:
  《朔州市新品放心奶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朔州市新品放心奶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奶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一个主要产业,农民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奶业的兴起对丰富城乡市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市奶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考验,为了保护我市奶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号召并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消费本地“新品放心奶”,掀起“新品放心奶”进万家活动热潮,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奶农利益为根本,以促进奶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帮扶奶企扩大销售为手段,以建立奶农与企业共赢关系为纽带,以规范市场秩序为保障,坚持立足当前解困,着眼长远发展的原则,努力降低“三鹿奶粉事件”的不良影响,尽快使我市奶业走上良性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朔单位干部职工,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
  (二)实施期限及数量:①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朔单位干部职工首批为期四个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每人每月价值50元的液态奶产品。②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按朔政办发〔2008〕9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液态鲜奶来源:提供液态鲜奶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日收鲜奶量达到50吨以上、提供的产品必须由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权威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的条件。首批发放的液态鲜奶分配比例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十月份鲜奶收购量与液态奶生产量之和所占总量之比确定。
  (四)资金来源:①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支付,支付比例按朔政办发〔2008〕96号文件规定执行;②市级财政供养人员,市财政补100元,个人支付100元,个人出资部分由市财政统一从工资中扣除,由市财政直接与乳品企业结算;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驻朔单位,由单位自行确定出资办法,由单位负责将奶款200元/人统一交市畜牧局,市畜牧局统一与乳品企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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