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意见
(朔政办发〔2008〕106号)
朔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切实加强市区(含朔城区、朔州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按照国务院建设“平安城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朔州、和谐朔州为目标,以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为核心,坚持“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分别实施的方法,组织发动全社会参与,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建设“两宜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技防支撑。
二、建设目标
建设覆盖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单位、场所、派出所和各大区域全天候监控,各级指挥中心调度,各警种资源共享,公安部、省公安厅按需传送,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目标。
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建设范围、重点部位及投资
(一)建设范围
1市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内部单位;
2宾馆、饭店、商场、广场、网吧、娱乐场所、停车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3居民较集中的住宅小区;
4市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路段和辖区内国道、省道主要交通路口以及出界卡口;
5其他需要监控的单位和场所。
(二)重点部位
上述单位的门口、大厅、楼梯、电梯出入口、停车场、财务室、仓库及需要安装的部位;存放秘密级以上国家机密文件、资料的部位;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及陈列收藏重要文物、珍宝的场所;大专院校、电台、电视台、报社的重要部位;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通信、金融、危险品存储等五管要害单位的重要部位。
(三)建设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