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各单位所需投资由各单位负责;各级公安机关监控中心,监控系统骨干传输网络、市区公共部分以及交通要道、主要街道、城市出口监控系统的建设投资由市、区财政负责。
四、建设任务
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集网络设计、系统集成、设备选型、维护管理为一体的社会系统工程,需多方配合,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新建系统要严格按照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对已建成的监控系统也要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改造,确保所有监控点都能并入全市治安视频监控大网。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朔城区、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改造。
2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负责市区视频监控系统整体方案设计和技术支持;指导、督促朔城区、开发区公安分局完成辖区内监控系统的建设。
3市公安局警卫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市区内部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完成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或改造。
4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市区内所有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居民小区等视频监控设施的建设或改造。
5市公安局网监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市区内所有网吧完成监控设施的安装或改造。
6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负责各监管场所监控系统的改造。
7市消防支队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市内各商场、超市、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通信、金融、危险品存储等五管要害单位以及其他重点防火单位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或改造。消防部门管理的重点防火单位和其他警种有交叉时,由各警种协调解决。
8市交警支队负责完成市区范围内已有道路监控系统的改造。
9市广电网络中心负责传输线路的敷设及监控设施的安装调试。
10城建、园林及市容市貌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便利,确保工程进度。
五、工作要求
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行”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是平安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参加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必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统一标准,注重实效。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坚持“科学、实用、安全、先进”的基本原则,系统建设和设备选型必须按照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组制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必须统一规范数据接口,统一规范数据传输格式和压缩标准,统一规范图像传输调度软件。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要进行改造,确保安全、可靠并入全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