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活动,为全市100家重点企业当好法律顾问,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4.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积极组织推动重点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清理,帮助减少影响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服务依法决策
1.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全力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为政府、村(居)组织在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企业破产改制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
2.健全应对金融危机专题法律宣讲团。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机构为依托,选择业务素质高的专家、学者、律师组建应对金融危机专题法律宣讲团,把有效应对金融风险法制宣传作为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加大对扩大内需、财政金融、市场投资、环境保护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3.大力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推进行政机关和企业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三)服务基层群众
1.推行“法律服务十百千工程”。在城市选择10个社区,农村选择100个乡镇、1000个村重点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发展,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依法维权维稳。
2.推行“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完善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依托全市司法所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办案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
3.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积极为返乡农民工、破产企业职工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服务社会稳定
1.深化“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的成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健全县级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加强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综合运用“三调联动”、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司法鉴定等手段,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特别是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或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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