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业。餐饮业单位数量多、分布面广、能源消费品种较多、调查难度大,将其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部分进行调查。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从业人员40人以上,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实行全面调查,全面建立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能源消费量统计调查制度。对限额以下餐饮企业实行重点调查,取得样本企业单位营业额和能源消费量数据,按照限额以下餐饮业营业额资料推算其全部能源消费量。
调查内容: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
调查范围:限额以上企业、限额以下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目前已经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局在限额以上和以下企业分别组织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
2、交通运输业。按照不同运输方式建立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1)铁路、管道运输业。
调查内容:煤炭、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等。
调查范围:铁路、管道、公路运输业
调查频率:季报, 目前已经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太原铁路局临汾站、中石油、中石化临汾分公司、天然气管理机构。
(2)公路运输业。
公路是指从事公路(包括城市公交)运输业务的企业(包括个体专业运输户),不包括社会车辆和私人家庭车辆的交通运输活动。运输企业管理分散、流动性强,需要对不同性质的运输企业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在从事营业性公路运输的重点企业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的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并在工作规范化以后逐步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全部专业运输企业。对从事公路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实施典型调查,按照单车年均收入耗油量或单位客货周转量耗油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的车数量,推算其能源消费总量。
调查内容:汽油、柴油、燃料油消费量等。
调查频率:年报,目前已经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局、市交通局组织对重点专业运输企业全面调查,对从事公路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典型调查。
(六)三产中其他行业、组织,主要是:
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2.金融业;
3、房地产业;
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教育;
9、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2、国际组织及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
上述部门单位零散,但消费品中比较单一,可采取普查年份全面调查、非普查年份进行重点调查,根据有关资料进行推算的方法,取得这部分单位的能源消费数据。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消费量。
调查范围:上述各行业、各部门有关单位。
调查频率:年报,2008年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重点调查。
(七)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能统计制度。
1、城镇居民生活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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