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临政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9·8”特别重大垮坝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各行业和各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取缔列入国家及省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全市各行业和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丁文禄 副市长
副组长:
王延峰 市长助理
王黎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水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安占功 市公安局局长
杨 松 临汾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
牛立东 市煤炭局局长
张俊荣 市教育局局长
栗 纲 市国土局局长
宿青平 市长助理、建设局局长
贾自胜 市水利局局长
华志刚 市交通局局长
王 超 市国资委(经委)主任
毕建民 市工商局局长
王保山 市外事旅游局局长
潘志孝 市质监局局长
宋 林 市农机局局长
张 云 市商务局局长
武洪文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李顺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曹明兰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薛鸿 临汾供电分公司经理
常引根 市文物局局长
姚来义 临汾公路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