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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9〕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2009年4月即进入2010年人口计划实施阶段。按照超前规划、科学安排、早做部署的原则,现将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人口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受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我市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出生的孩子,现在已陆续进入婚育高峰期,加之独生子女结婚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仅此我市人口出生率每年平均约上升2.7个千分点。部分群众想早结婚、多生子、生男孩的愿望还十分强烈,违法生育在有些地方呈现上升趋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我市人口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努力把人口计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确保2010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防止低生育水平反弹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问题的治理力度,确保生育公平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要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三块基石”,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后进乡镇、村(居)的帮促力度,加快建立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维权”的管理体制。抓住建国60周年的机遇,深化人口计生社会化宣传教育,对全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国策再教育,大力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综合治理,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实行各级领导分工联系责任制,实施重点监控、重点帮促、限期整改。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有奖举报制度,组织协调卫生、药监、人口计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孕期跟踪管理服务责任制,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大B超及执机人员和群众生育过程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实施有利于妇女发展和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解决“三农”问题与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相结合,倡导“少生优生、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婚育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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