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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用工减少,大量农民工返乡后需在当地重新就业。为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帮助其顺利在当地实现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工作
  返乡农民工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事关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措施,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切实做好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返乡农民工数量,摸清每一个返乡农民工的家庭情况、技能特长、培训意愿、择业要求。特别是对春节后不能外出就业,希望在当地转移就业的人员,填写返乡农民工登记表,登记造册,建立农民工返乡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化就业要求,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的首要任务,转变工作思路,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制度。根据返乡农民工生活实际,本着方便于民、注重实效原则,集中与分散结合、短训和常日班交叉,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安排农民工就地就近培训。根据转移就业需要,结合返乡农民工的特点开设专业和课程,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转岗技能培训、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和实用技术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大积极就业政策的普惠力度,认真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给予创业指导和政策支持,对经营困难的,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帮助。各县(区)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再就业培训基地、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的现有设施,开展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返乡农民工培训取得实效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及各培训机构,出台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基层和培训机构积极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严格培训管理,确保培训效果,通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帮助农民工顺利实现就业。各县(区)接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迅速做出安排部署,在春节前后把返乡农民工培训全面开展起来。各县(区)调查摸底情况、培训方案、工作进展、动态变化、典型经验等情况,及时报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316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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