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水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长政函〔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大中型水管单位:
2008年,全市水利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2008年度中成绩显著的水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水利工作红旗单位(7个)
郊 区水利局
长子县水利局
屯留县水利局
平顺县水利局
沁源县水利局
潞城市水务局
襄垣县水利局
二、水利工作先进单位(6个)
武乡县水利局
长治县水利局
黎城县水利局
城 区水利局
沁 县水利局
壶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