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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水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水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长政函〔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大中型水管单位:
  2008年,全市水利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2008年度中成绩显著的水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水利工作红旗单位(7个)
  郊 区水利局
  长子县水利局
  屯留县水利局
  平顺县水利局
  沁源县水利局
  潞城市水务局
  襄垣县水利局
  二、水利工作先进单位(6个)
  武乡县水利局
  长治县水利局
  黎城县水利局
  城 区水利局
  沁 县水利局
  壶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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