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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号)精神,市安监局组织制订了《长治市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长治市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搞好全市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办[2009]10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政发[2009]7号)精神,结合全市民爆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排查治理民爆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的“四超”现象,坚决打击“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的“三违”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闫潞平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李世标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秦美露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郭奇兵 郊区安监局副局长
  张建国 潞城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四清 屯留县安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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