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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09年磷矿石出口配额资质的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09年磷矿石出口配额资质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8] 275)


各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商务部发布了 2008年第92号《关于将磷矿石纳入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公告》,现根据公告要求,将有关资质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外经贸局(集团)通知所辖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本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我厅(外贸处),过时不予受理。

  三、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企业性质(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

  联系人:丁媛琴  电话:025-577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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