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关于规范我市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备案工作的通知
(汕建协字[2009]3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审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汕府建[2003]11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本会的“双向服务”质量,现就规范我市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每年逢3、6、9、12月的20-25日为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备案受理时间;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变更或复查的时间为随到随办。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上岗卡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备案表》一式二份(区县属下企业一式三份);
2、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市直企业由本会核对后退回;区县属下企业由区县建设局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与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二张(申报质安员的需附相片三张);
5、《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备案汇总表》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本会邮箱:jzyxh@stjs.gov.cn。(各区县属下企业由各区县建设局汇总后发送)。
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应与汇总表的排列顺序对应。
(二)申请上岗卡变更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变更备案表》一份;
2、申请人持有的《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及《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上岗管理手册》。
(三)申请上岗卡复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复查汇总表》;
2、申请人持有的《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基层技术人员上岗管理手册》。
以上所有相关表格可在汕头市建设网上直接下载。
三、申请程序
市直企业申请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备案的,请将有关材料及表格直接送本会;各区县属下企业申请基层技术人员上岗卡备案的,应将相关材料及表格报送各区县建设局,请各区县建设局审查并加具意见后,汇总送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