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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2009)

  b、紧急转移安置0.1万人以上,不足0.5万人;
  c、倒塌房屋0.05万间以上,不足0.3万间;
  d、因旱及其它灾需政府救济人口占受灾地区农业人口比例5%以上,不足10%。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3人以上,不足5人;
  b、紧急转移安置0.1万人以上,不足0.5万人;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05万间以上,不足0.3万间。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以上级别划分针对主要自然灾害种类,如遇其它应急救助事项,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预案启动的条件


  在临汾市行政区域内,原则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时,启动本预案;对于条件落后,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视情况启动本预案;市人民政府决定的事项。

4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


  市民政局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工作。出现超出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救助应急能力的自然灾害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4.1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临汾军分区参谋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分管领导、市发改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农业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地震局局长、市粮食局局长、临汾日报社社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国税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市物价局局长、市邮政局局长、临汾公路分局局长、太原铁路分局侯马车务段段长、临汾红十字会会长、临汾供电分公司经理、移动临汾公司总经理、联通临汾分公司总经理、电信临汾分公司总经理、市农业银行行长、市建设银行行长、武警临汾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灾情评估组、转移安置组、医疗防疫组、生活保障组、政策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恢复重建组等九个专业组(详见10.1《临汾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4.2主要职责
  4.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负责制定和部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
  (3)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
  (4)指导下一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实施靠前指挥;
  (6)决定请求省政府和其它地区支援;
  (7)研究解决有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4.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民政局(联系电话:2028360)。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局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
  (1)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指令的落实;
  (2)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发布灾情信息;
  (3)制订自然灾害救助具体方案;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负责协调和组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对相关报道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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