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通信应急指挥部、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2)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制定符合本企业情况、切实可行的通信保障预案;完成在特殊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和通信组织调度工作;
(3)各通信企业要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详细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抢险通信畅通;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并为应急通信车辆及应急队伍提供交通保障,对破坏应急通信保障的违法事件进行打击,确保应急通信保障顺利实施;
(5)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通信物资的交通运输工作;
(6)山西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抢修被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为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通讯车提供电力保障;
(7)各通信企业要拟定并落实本企业的应急通信规划和建设计划,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遇突发事件,研究决策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通信保障进展情况;
(9)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相关任务。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较大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各县(市、区)设立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区域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本辖区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各成员单位接受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及电信运营企业上级公司的双重领导。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市、县两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3.2预警监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并加强与各级政府应急办的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