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优秀刑事审判庭和优秀刑事法官的决定
(2009年3月发布)
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涌现出了一批大局意识强、班子团结、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干警整体素质高、成绩显著的优秀刑事审判庭和理想信念坚定、审判业务精通、公正廉洁司法、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刑事法官,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为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树立了榜样。
为了鼓励先进,激发广大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省法院决定: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25个集体、杨靖等41名刑事法官分别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刑事审判庭、优秀刑事法官荣誉称号。
希望全省法官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意识,恪守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弘扬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优秀刑事审判庭、优秀刑事法官名单
优秀刑事审判庭(25个)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庭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刑庭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刑庭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刑庭
洋县人民法院刑庭
城固县人民法院刑庭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刑庭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刑庭
商南县人民法院刑庭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刑庭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刑庭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