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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对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考核。推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责任状,作为民本岳阳建设和政府行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局要分解任务,细化标准,量化评分,严格考核。

  推行双向考核。市、区要科学制订考核标准和实施方案,市城管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和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工作考核,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考核标准和实施方案对上级城管部门和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的城管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管理机制。

  加强单项工作考核。对夜市管理、“牛皮癣”治理、车辆停放管理、市场管理、“五小”门店管理、市容卫生管理、社区化管理、“市政管理110”、“绿化管理110”、“城管执法管理110”等,相关单位要按照一项工作、一个实施方案、一套考核标准、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全方位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强化考核结果利用。考核结果要通报各相关单位,报送上级领导,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定期按照考评分数排名,评选优胜、达标单位。对工作突出的街道、社区采取以奖代投形式给予奖励。市中心城区各区在考察评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时,要组织辖区居民对其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考评,考评结果与其晋薪、晋职、晋级挂勾。城市管理工作连续3年考评为优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重用;连续2年考评为优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功奖励,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连续2年考评、测评不达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评、测评排名末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五)加大投入力度。

  充实执法管理队伍。按照大街(主次干道)由市管理,小街小巷由区管理的原则,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明确市、区两级共管路段、城区新扩路段管理主体。市、区编办要会同城管部门根据路段增加调整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充实城市管理队伍。

  落实管理经费。鼓励社会融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市城建投和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城市管理经费投入力度。

  提高管理装备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市、区城管队员执法装备和园林绿化、环卫清扫保洁、市政维护机械设备,打造一支作风硬、纪律严、管理好、装备优的城市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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