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赛单位金牌任务分配:
临湘市7枚,岳阳县7枚,汨罗市4枚,湘阴县3枚,华容县2枚,平江县2枚,岳阳楼区1枚,云溪区1枚,君山区1枚,岳阳经济开发区0.5枚,南湖风景区0.5枚,屈原管理区0.5枚,市体校30枚,市游泳学校10枚,市力源俱乐部2枚,市一中1枚,市八中1枚,市十四中2枚,共计75.5枚。
四、部门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 协调安排封闭训练的拟参加省十一运会学生的就读事宜,负责抽调承担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选派有体育特长的优秀学生参加训练、开展比赛,安排部分项目集中训练地点。
市公安局 负责备战运动员的户籍、身份证办理工作,督促、指导承训单位做好治保工作。
市卫生局 协助做好备战运动员的伤病治疗和护理工作;协助做好参赛运动员的食品卫生及健康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 做好备战、参赛经费的预算审核及监督使用等工作。
市体育局 负责备战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省十一运会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及队伍组织;负责运动员的注册、训练、比赛工作;负责各项目集中训练地点、场地、器材、教练等的联系、组织和安排;负责对承训单位训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等。
五、备战安排
(一)2009年2月前,成立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确定单项承训单位责任人、项目联系人,确保各项目备战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单项队伍调整,确定各项目参赛人员名单,并做好最后一次运动员注册工作;做好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的交流工作,提高我市整体参赛实力;做好市级后备人才基地和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请、验收、审批工作,加强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管,促进业余训练网点建设。
(二)2009年10月,抓好赛前集中训练工作。对部分重点参赛项目实行集中封闭训练,采取“学习、训练、生活”三集中的形式,确保训练效果。
六、奖励办法
(一)按每获得1枚金牌(赛会金牌,下同)1万元标准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教练员40%,运动员50%,承训单位10%。
(二)按名次得分(金牌得分除外)奖励,每得1分按50元标准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教练员40%,运动员50%,承训单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