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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凡各县、市、区输送到我市范围内的省市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游泳学校的运动员获得金牌的,按10%比例计入各县、市、区金牌数,奖金不分配到县、市、区(本方案下发前引进的运动员按此执行)。

  (四)各县、市、区与我市的省市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游泳学校联合引进的运动员获得金牌的,按30%比例计入各县、市、区金牌数,奖金不分配到县、市、区,70%计入培训单位金牌数(本方案下发后引进的运动员按此执行)。

  (五)市体校、市游泳学校学生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生备战期间就读学校1000元;市直其他学校(金牌任务单位除外)的学生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生就读学校10000元。

  (六)社会办训单位(市力源俱乐部除外)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单位15000元(教练员、运动员和办训单位不另外奖励)。

  (七)获得金牌的县、市、区体育部门,按每枚金牌3000元标准奖励。

  (八)超额完成金牌任务数的单位,超额部分每枚金牌按5000元标准奖励。

  (九)各县、市、区参加省十一运会金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0年民本岳阳建设考核,完成金牌任务的计2分;在金牌任务数基础上,每增加或减少5%,考核分值相应增加或减少0.1分。

  (十)各单位所获金牌数按2倍计入下届市运会各单位金牌总数,分数计入下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训练,做好各项备战工作,努力实现省十一运会金牌数“保七争六”的奋斗目标。

  (二)各县、市、区和有训练任务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制定具体备战措施,确保备战、参赛资金投入。要加大对夺金项目、夺金运动员的投入,并保证投入落到实位,取得效果。

  (三)要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训练和日常管理,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附件:
  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各项目负责人名单
  (青少年组)

序号

项 目

承训单位责任人

项目联系人

1

田 径

柳会省 丰伶松

陈铁义 刘志勇

王志红

翁 亮

2

游 泳

文艳芳

陈跃进 胡文涛

3

皮划艇

刘 勇 柳会省

骆岳梨 欧阳军

4

赛 艇

刘 勇 柳会省

骆岳梨 欧阳军

5

射 击

刘 勇

李 鸣 张 平

6

举 重

陈 鑫 刘 勇

欧阳军

7

摔 跤

陈 鑫 刘 勇

周 赞 欧阳军

8

体 操

刘 勇 

欧阳军 翁 亮

9

柔 道

 陈 鑫  刘 勇

陈跃进 张 平

10

跆拳道

柳会省、刘勇、刘国宏

欧阳军 翁 亮

11

羽毛球

黄庆文

陈跃进 边约维

12

乒乓球

 

王志红 边约维

13

武 术

柳会省

王志红 边约维

14

定向越野

刘 俊

李 鸣 翁 亮

15

跳  水

钟 军

陈跃进 胡文涛

16

花样游泳

文艳芳

陈跃进 胡文涛

17

篮球

 

王建龙

18

排球

 

王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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