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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0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落实全国假日办关于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省旅游业迎来开门红,为全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9年春节正值国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时期。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扩大内需保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促进2009年“双节”市场消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游交通、安全保障、市场供给、质量监管、消费引导等各项工作,切实促进春节假日期间城乡旅游市场消费,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团圆、安定、祥和的春节长假。

  二、切实把假日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所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准备,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春节前,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和各市、县、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和接待单位开展旅游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节庆活动及冰雪旅游项目等进行重点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特别做好供水、供电、卫生防疫等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灾害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春节期间开展的重大旅游活动,主办单位要精心制订活动方案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加大对旅游项目组织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对自驾游、出境旅游、乡村旅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运营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联络顺畅,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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