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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组织开展第六届江苏省专利奖评选活动。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内容,对现行的《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进行修订。改革专利奖评选工作的申报、评审方式,简化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提高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扩大专利奖评奖活动的显示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继续强化区域知识产权工作
  (一)认真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的合作协议》要求,召开合作协议推进工作研讨会,制定今年部省合作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年度合作工作会议,探索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体制机制,加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政策的研究,启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保护四大工程。推进苏州、常州和泰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争创工作,推进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制定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方案,推进省辖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二)大力推进市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力争今年全省县(市、区)全部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的投入,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专利申请资助、行政执法、对外交流与合作、区域试点示范等方面要有相应的经费支撑,重点落实好实施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的专项经费,确保战略实施的稳步推进。积极争取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有持续增加,不断改善各级知识产权局的基础条件。
  (三)认真抓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常州市、苏州市、泰州市和南通市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和试点城市的考核验收工作,并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根据国家局要求,组织积极性高、条件具备的县(市、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组织召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研讨会,推进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四)扎实抓好省级试点示范建设。修订完善《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考核办法》,二季度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三季度组织召开第六批试点单位考核验收工作会议。认真组织2009年度试点示范县(市、区)的申报审定工作以及2009年度省级试点示范资助资金的下达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调研活动,切实掌握区域知识产权现状,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区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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