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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哈密地区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哈密地区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的批复
(新保监办〔2009〕3号)
哈密地区保险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报批哈密地区保险协会第三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请示》(哈保协字第〔2009〕01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
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艾尔肯·亚合甫任哈密地区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宋恒忠、陈静任哈密地区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高国义任哈密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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