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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二、主题和内容
  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校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
  中学甲组为普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中等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中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并举行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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