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继续强化农产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建立农产品准出和准入质量监测体系,推行零售场所检测结果当日公示制。对经营企业购销台帐进行规范,建立商品质量追溯体系。
(七)继续巩固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继续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改造和建立标准化“农家店”。开展建制镇日用品超市连锁店建设,在全市所有建制镇建设高标准(经营面积1000-5000平方米)的日用品超市直营连锁店,力争用3-4年时间,在我市形成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零售网络。加强消费品、农资配送服务中心建设及配送中心信息化管理建设,加大适合农村市场特点的自有品牌开发和联合采购配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个配送中心”,发挥供销社系统网和产地专业农产品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八)发展粮食现代物流业
建设以市粮食物流中心为龙头,靖州、麻阳、鹤城粮食物流中心为核心,建制镇日用品连锁超市及日用品标准化“农家店”粮食经营区为基础,集粮食收购、储备、加工、配送、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物流系统,保障粮食供应,引导农民生产。
(九)加强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和监管
完善和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销售、消费、进出口等环节信息的收集,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农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假冒伪劣有害商品行为。
四、强化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措施
(一)编制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各县(市、区)要围绕建设布局合理、设施达标、连锁经营的消费品和农资流通网络体系,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产地型交易市场体系,方便农民、设施完善的乡镇集贸市场网点体系,连接菜园子和菜篮子的农产品物流配送和冷链体系,切实做好本区域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市商务局要根据县(市、区)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大纲。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用地、用电及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把农村流通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市、县财政安排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农民经济组织、农产品协会和涉农大型流通企业利用国际农业组织、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带有援助性或优惠信贷条件的资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进连锁企业统一纳税制度、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程序,以财政资金引导大型流通企业整合基层供销社及个体经营网点,推进连锁农家店建设。开展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认定工作,推动批发市场改造、规范和升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促进农产品流通规模化,增加农民收入。